作者:李荣维 | 北京市昌久(昆明)律师事务所 律师
【导语】
打官司一定要经历漫长的普通程序吗?当然不是!对于事实清楚、金额不大的简单纠纷,法律为您开通了一条“快车道”——简易程序。今天,李荣维律师就用一个物业费纠纷案从立案到判决仅用28天的真实案例,为您详解《民事诉讼108策》第四十六策——“善用简易程序”的高效解纷之道。
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,(2023)云0102民初XXXX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,是简易程序的完美体现。
案情简述:
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李某,要求其支付拖欠一年的物业费及违约金,共计8600元。案件事实非常简单:双方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,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,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付费用。
程序选择:
在立案时,法院经初步审查认为,本案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、争议不大,符合《民事诉讼法》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。在征得双方同意后,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。
审理过程:
独任审判: 由一名法官审理。
灵活传唤: 通过电话、短信等方式通知开庭,简化了送达流程。
一次开庭: 庭审聚焦核心争议,省略了普通程序中的一些环节。
判决结果:
从立案到作出判决,全程仅用时28天。法院判决支持了物业公司的大部分诉求,李某需支付物业费及少量违约金。
这个案例生动诠释了《民事诉讼108策》第四十六策——“善用简易程序” 的精髓:简案快办,降本增效。相较于普通程序,简易程序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:
法律规定: 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,且不得延长。
现实效率: 对于像物业费、小额借贷、简单交通事故等案件,通常在1-2个月内即可审结,远快于普通程序的6个月(还可延长)。
审判组织: 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,节省了司法资源。
程序简化: 传唤方式更灵活(可口头、电话、短信等),庭审程序更紧凑,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律师代理成本。
立案: 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会主动建议适用简易程序。
当事人: 作为原告,在起诉时可主动向立案法官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请求;作为被告,收到传票后若对程序无异议,也应积极配合。
身份关系清楚的离婚、抚养、赡养案件。
事实清楚的物业、供暖、供水、供电合同纠纷。
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金融借款、民间借贷纠纷(标的额符合当地规定)。
简单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、工伤赔偿案件。
评估案件性质: 在起诉或应诉前,先判断自己的案件是否“简单”。核心标准是:事实是否清楚?双方对基本事实有无重大分歧?法律关系是否明确?
主动沟通法院: 在立案或收到应诉材料时,可向法官询问本案是否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。
积极配合适用: 如果法院建议或决定适用简易程序,除非有充分理由(如发现案情比预想复杂),否则应予以同意,以加速纠纷解决。
简易程序是司法为民、便民、利民的重要制度设计。它让那些本不该复杂的纠纷,不必在冗长的程序中消耗当事人的精力与金钱。李荣维律师始终倡导,“善用简易程序”是一种理性、高效的诉讼智慧。当您面对一个简单的法律纠纷时,请勇敢地选择这条“快车道”,让您的合法权益以最快的速度得到兑现。
本文作者:李荣维
执业机构:北京市昌久(昆明)律师事务所
执业领域:民商事诉讼、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