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据规则在刑事辩护中,不是“辅助工具”,而是“胜负手”。
它直接决定:哪些材料能当证据用?哪些指控能成立?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?
北京市昌久(昆明)律师事务所李荣维律师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指出:
90%的无罪或轻判案件,突破口都在证据规则上——
不是靠“求情”,而是靠让控方证据“站不住、用不了、连不上”。
以下是证据规则在辩护中的五大具体作用,附真实逻辑与法条支撑:
作用:将通过刑讯逼供、非法搜查、程序违法获取的证据彻底踢出法庭。
✅ 典型场景:
讯问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内容不符;
搜查时无见证人、未制作扣押清单;
鉴定机构无资质、专家未签名。
✅ 法律依据: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6条:
“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,应当排除。”
《刑诉法解释》第85条:
“鉴定文书缺少签名、盖章的,不得作为定案根据。”
李荣维律师分析:
在某书画受贿案中,原鉴定报告仅盖章无专家签字,我们据此申请重新鉴定,最终推动法院采纳合法意见——一份无效鉴定,可能改变整个定罪基础!
作用:即使单个证据看似真实,但若无法形成闭合、排他、印证的证据链,就不能定罪。
✅ 核心原则:
“重证据,重调查研究,不轻信口供”(《刑诉法》第55条);
“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的,不能认定有罪”。
✅ 实战应用:
控方仅有转账记录,但无请托事项、无权钱交易合意 → 不构成受贿;
仅有同案犯指认,无客观证据印证 → 存疑不起诉。
李荣维律师提醒:
很多家属以为“有转账=诈骗”,但法律要求的是主客观一致+完整证据链。
律师的任务,就是找出那根“断掉的链条”。
作用:通过技术、逻辑、常识挑战证据内容本身。
✅ 常见手段:
质疑电子数据篡改(如微信聊天记录未提供原始载体);
指出鉴定方法错误(如字画年代检测方式不科学);
揭露证人利害关系(如“受害人”实为商业对手)。
✅ 法律支撑:
《电子数据规定》第8条:
电子数据应“以封存状态移送”,并计算完整性校验值;
《刑诉法解释》第88条:
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,其证言需谨慎采信。
作用:不仅反驳控方,更主动构建无罪或罪轻的事实版本。
✅ 操作方式:
提交新证据:合同、邮件、监控、证人证言;
申请调取:银行流水备注、通讯基站定位、第三方平台数据;
制作可视化图谱:时间线、资金流向、人物关系。
✅ 效果:
将“诈骗”还原为“民事纠纷”;
将“故意伤害”解释为“正当防卫”;
将“职务侵占”澄清为“公司内部借款”。
李荣维律师深耕:
刑事证据解构与证据链重构,擅长通过补强无罪证据实现精准出罪。
作用:在侦查、批捕、审查起诉阶段,就以证据不足为由终结案件。
✅ 关键节点:
批捕前:提交《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》,强调“证据不足、无社会危险性”;
审查起诉阶段:出具《不起诉法律意见书》,援引《刑诉法》第175条“存疑不起诉”;
审判阶段:申请调取新证据、通知证人出庭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。
✅ 成果:
避免进入审判程序,不留犯罪记录,保住工作与家庭。
| 控方目标 | 辩护反击(靠证据规则) |
|---|---|
| 用口供定罪 | → 排非 + 孤证不能定案 |
| 用转账定罪 | → 质疑资金性质 + 缺少主观故意证据 |
| 用鉴定定罪 | → 审查资质 + 程序 + 签名 |
| 用证言定罪 | → 揭露利害关系 + 申请出庭质证 |
李荣维律师 昭通刑事证据合规与全流程辩护专业律师
执业证号:153012009109284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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